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践育人的重要论述,落实全省研学旅行大会部署要求,推广普及地质、生物、生态等地球科学知识,教育引导学生从小热爱红色江山,坚持绿色发展,建设美丽中国,四川省教育厅、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、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、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联合发出《通知》,在全省中小学广泛开展以“和谐地球·美丽四川·绿色家园”为主题的地学研学实践活动。
《通知》指出,开展“和谐地球·美丽四川·绿色家园”地学研学实践活动,是小学科学、初高中地理和《可爱的四川》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。通过开展地学研学实践活动,可以巩固拓展学生地球科学知识,培养学生考察探究能力;培养学生热爱祖国大好河山,理解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;可以促进学校、家庭、社会三位一体协同育人,教旅融合助力内循环,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《通知》对不同学段开展地学实践活动提出不同要求。小学阶段重点围绕乡土乡情教育,通过参观山岳、河流、溶洞、峡谷、植物、古生物化石等地理景观,引导学生学习与家乡相关的地理知识,感受家乡地理环境,培育热爱家乡、热爱祖国大好河山的朴素感情。初中阶段重点围绕国情省情教育,通过近距离观察地理景观、参观地质博物馆、观看科普影视、科学实验等研学活动,学习地理知识,认识地理现象,感悟地理文化,引导学生关心家乡的发展变化特别是环境变化,初步理解人与自然和谐与共的道理。高中阶段重点围绕培育地理核心素养,用地理视角观察地质、地貌、水文、气候、土壤、生物等地理景观,在对真实地理世界的感受和体验中提升理性认识,关注地理景观与人类活动的关系,提升自身的综合思维、区域认知,立志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。
《通知》要求,全省中小学生“和谐地球·美丽四川·绿色家园”地学研学实践活动,从2021年开始,以后常态开展。中小学生参加地学研学实践活动,原则上按小学生不出市(州)、每次行程1--2天,初中生不出省(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除外)、每次行程3--4天,高中生不出国(境)、每次行程5--6天把握。学生参加地学研学实践活动的具体时间及行程,由当地教育部门统筹,相关部门配合,学校(或委托第三方机构)组织实施。原则上每名学生在小学、初中、高中阶段应分别至少参加一次地学研学实践活动。
《通知》强调,各地教育、文旅、林草、地矿部门要建立协同工作机制,落实机构、人员共同做好中小学地学研学实践的管理、指导和服务工作。学校是组织实施研学实践活动的主体,要将地学研学实践纳入年度教学计划并抓好落实。相关单位要督促、落实景区、场馆对中小学生优惠、对家庭困难学生免费政策,确保研学实践的公益性。需要收费的,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,教育部门和学校不得从中营利。同一线路不同节点之间有关单位可结成工作联盟,加强协调配合,共建共享资源。教育部门要按照“属地管理”原则,组织力量审核备案各基地自主开发的地学研学实践课程,加强指导教师培训,并按线路、分学段编写研学指导手册,供师生选用。有关基地要加强环境建设,完善设备设施,调配人力资源,提升接待能力。
《通知》遴选发布了26条地学研学精品线路,其中小学线路9条、初中线路11条、高中线路6条,供各地各学校选用。